奉行

“要是每一次暴风雨之后都有这样和煦的阳光,就让狂风恣意地吹, 把死
亡都吹醒了吧。”

【酒茨】天下第一 上

  之前那篇我卡的厉害,改了很多遍都很不满意,很有全部推翻重来的意思....先写这篇。希望我能坚持下去写完....应该是考前最后一篇酒茨。过把瘾。lo手机发完全乱了wps的排版....将就着看吧。还是全部写完会重发。
  江湖风。第一次写小甜饼,不甜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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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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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吞童子的名号世间无人不晓。据说他面相凶恶,身长超过五米,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张口可吞日月,挥手边可拨云,随身带的鬼葫芦,见谁都阴森森的咧嘴大笑,使人不寒而栗。
  短短几年,江湖上突然冒出这等人来,打败各路英雄豪杰,连玉藻前和大天狗都承认他的实力。他喜欢四处踢馆,又战无不胜,就被人送了个“鬼王”的名号来,深恨他的人以此来戏称他无恶不作。
  “骗鬼呢,五米高还是人么。真是越传越离谱。”红发的年轻人一口闷掉酒,“最近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的‘白龙眼’是个什么东西?”
  “也是稀奇,这世上竟然有你不知道的消息。”艺妓笑吟吟的看着他,“还是老规矩,付了现钱再说。”
  年轻人叹了口气表示屈服。他知道这女人又在讽刺自己所谓的“耳听八方”了。
  “羽长门上个月丢了个宝贝,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贼有那么肥的胆子,避开了层层戒备,盗走了‘白龙眼’。”
  “青行灯那女人精明的很,居然也有一时疏忽的时候。”年轻人嗤笑一声,“那玩意长什么样?”
  “这我就不知道了。”红叶漫不经心的拨了拨琴,“你和她有点交情,想知道答案,麻烦您老亲自动身跑一趟咯。不过最近羽长门可乱的很,四下人心惶惶,贴了榜四处寻找抢夺呢。我也和你有多年的交情了,红叶也就祝你好运,鬼王大人。”

  酒吞也不接话,起身便走。行至半路,路过一地,阴风大起,天地色变,风沙漫天。待风沙散去,只见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和四周惨死的护卫,满地的血迹。想必一定经过一场厮杀。
  酒吞走近时,车中突然出现一到金光,刺眼夺目。等那道光散开,酒吞进马车一看,只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卧在车中熟睡,外面惊心动魄的杀戮居然没有惊醒他,酒吞微微震惊怀疑。
  他凑过去时那孩子睁开了眼睛。酒吞闯荡江湖多年,自以为见识广博,也不怕他人的威慑。江湖中都传他眼神凶恶,管家的星熊童子连忙说那是王者的气度,尴尬的他都听不下去了,也不知为什么能扯这么远,和那个说他身长五米的荒唐流言简直有的一拼。孩子的目光硬生生逼得他后退了一步,带着巨大的威压,连带着酒吞浑身都血液都沸腾起来,那是渴望战斗的表现。他看着孩子异于常人的金瞳,亮的吓人。眼白处却是黑的,完全不像人类的孩子。
  随后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孩子伸手抱住了酒吞的手臂,奶声奶气的喊了一声“爹爹”。酒吞被怔的全身僵硬,感情他游荡多年,从未折腰,今天却莫名其妙多了个奇怪的儿子?
  他鬼使神差的将他抱起,孩子脸上立刻绽放了一个天使般的笑容,然后咯咯的笑了起来。
  “所以你没去找青行灯,我的意思是说,你在去找她的路上莫名其妙捡到了一个小孩,然后带起孩子来了?”红叶忍不住想锤桌大笑起来了,太好笑了,堂堂鬼王带孩子,这件事情要是传开了就给他使小儿夜啼的恐怖传说增添了不知多少喜剧效果,她揶揄的目光扫过,酒吞怀里的小孩立刻就板起脸来,狠狠的瞪她。见酒吞一脸的生无可恋,那小孩还凑过去亲了口酒吞,气鼓鼓的说“吾友不气!不看她!看我!”
  “倒是个可爱的孩子。”红叶忍不住笑了,     “叫什么名字?”
  酒吞早就被这个小鬼烦的焦头烂额,他天性自由,喜欢四处游历,一年半载都不会回他的大江山,此时因为这个小兔崽子他也没有闲心自处逛了,只能回去,吓得星熊手里的笔都掉了,太阳从西边出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大竟然居然以及肯定是回来了。大江山的事情,大多有星熊管,因此隔壁爱宕山的大天狗老是讽刺说星熊还要带酒吞这么大的孩子。酒吞知道他在影射自己脾气不仅大,还臭的发指,但他心想当初他三招便打败了大天狗,被说也没什么,不过挠痒痒的不痛不痒。大天狗平常脾气很好,但是两个人八字不合,这些话也只有对酒吞说才这么刻薄。
  他那时在大江山呆的实在是无聊透顶,一战成名后很多人来看,想一睹酒吞童子的真容,亲眼见证他的高超武艺。可是他一连坐馆了三天都没有一个能打的,闲的头上快长草,恨不得和自然万物合二为一。
  于是星熊看老大整天愁眉不展生怕搞出什么病来,灵光一闪边说,有不少高手不爱虚名和自立门号,不如四方云游,说不定能找到相见恨晚的对手。
  此话有理。从此大江山的酒吞童子变成了酒吞童子,长年不归,导致后来前来围观的人也觉得自讨没趣,久而久之就无人前往大江山。江湖只知酒吞童子武功盖世,性子豪爽好战,谁知道他丢下了家这个烂摊子离开了。
  一想到自己每天连觉都睡不好还好应付小鬼的吹捧,鬼知道五六岁的小孩为什么这么能说,他活到现在也没见过一个比这小鬼更能说会道的人。于是气就来了,翻了个白眼,    “名狗蛋。”
  “吾友连翻白眼都英姿飒爽光彩照人!”狗蛋来了精神,酒吞花了三天才叫他别再喊他爹了,狗蛋退而求其次叫他“吾友”,要知道这世上能和他称朋友的基本没有,也不知道这孩子是狡猾还是纯真。
  “吾名茨木童子。将终身追随吾友的步伐,有朝一日一统天下。”
  “名字倒是硬是凑成一对。”红叶笑了笑,也不管酒吞的脸色越来越黑,她给酒吞倒了酒。
  “我可没有育儿经验。我这儿只管听曲作乐,交换情报,天地可鉴,这辈子你终于找到个能让你气的说不出话的人了,就当养养耐心,有什么不好?”红叶托着下巴随口说,口气颇有幸灾乐祸的意味,“大天狗那边,下有一猛将,人称姑获鸟,仗义爽快,是为女中豪杰。平生一好战,二好育儿,你不妨问问她去。”
  这是个好主意。酒吞突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他居然接受了带孩子这个吓死人都设定,他二十六年的人生里,从未热衷过什么,他学东西太快,很快学会了就失去了乐趣。前十四年居身庙宇,日夜听着空寂的钟声和鸟鸣雀语,早课念经,沉香屑的烟慢慢的爬上来,攀着光柱一路袅袅,使人昏昏欲睡。
  日子无趣至极。一日雷声大作,闪电撕裂了天幕,连那慈祥都佛陀都带着几分恐怖的意味。
  他似乎听见佛在问他,何为道,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他似乎站在空无一人的路口,缄默不语。
  他突然起身奔进了那瓢泼大雨中,后面师兄急得大声喊他,声音自然被雨声雷声淹没了。
  他跑进了雨落狂流之夜,跑到了人间。
  人生五十载,去事恍如梦幻。天下之内,岂有长生不灭者。*佛在心中。道即为己身。明白了这点,他也觉得无须再念那些滚瓜烂熟的经文了。
  “好辣。”茨木的声音唤回了他的神思。这小鬼趁自己不注意偷拿了酒盏喝了,被熏出了眼泪,脸上满是委屈的神色。
酒吞看他吃瘪轻笑一声,捏了捏茨木的脸,柔软的质感。“这酒可不是给你这样的小鬼喝的。”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喝?”茨木傻傻的问。
  酒吞愣了愣,然后移开了视线,“自然是等你长大了,醉酒当歌,共赏月色。”

……

  隔日他前往爱宕山找姑获鸟。这女人果然名不虚传,看见小孩子就如饿狼扑食。倒是大天狗面无表情,开口说“你儿子?”鬼葫芦呼哧呼哧的出着气,尖牙咬合,似乎想啃上他的脸。
  “你的面具一如既往的没品味。”酒吞脱口而出。
  “看不出来你带孩子也有的一手。”大天狗说,“羽长门的青行灯,给四方豪杰发了请帖,邀请前去商讨议事。我明日便启程,想必你也收到了。”
羽长门的掌门人青行灯,酒吞觉得是个古怪的女人。平生最爱收集故事,有她的《百物语》流传于世。平日里最不喜欢外出,久居深院。
  一定是‘白龙眼’的事了。两人对视一眼。  “这孩子你不方便带着,想交给姑获鸟?”
  酒吞有一万个不愿意想丢下茨木,这时姑获鸟怀里的茨木好不容易探出头来,看见酒吞在盯着自己,他就对着酒吞笑了。
  服了。他暗暗叫苦。活到现在他谁也不欠,也没有摊上谁,如今却被茨木给缠上了。想当年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好汉一条,如今还没轮到栽上命中的那朵好花,首先折在一个小鬼身上了。
  “不了。”他说,“我带他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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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茨球:吾的名字由来说来话长,多亏我天下无双以一敌百的挚友苦思冥想茶饭不思夜以继日才得以——

酒吞:得了,一开始就被这小兔崽子冒金光瞎了眼,不叫刺目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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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信长公《郭盛》
下章开始跑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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